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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回应老人送房给水果摊主
#公证处回应老人送房给水果摊主#近日,上海88岁独居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一事引发热议。老人家属对于老人意定监护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其表示,老人在2017年便已有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的症状,并拿出医院诊断。
对此,普陀区公证对老人当初进行公证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表示当时公证员是在与老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反复确认老人的意愿后,才为其办理了公证手续。而从当事人在办理公证时的谈话情况和提交给公证处的病例等材料中,不能反映出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出现问题。此外,办理公证过程中,与居委会及当事人家属沟通并不是必要程序。而在公证办理的过程中,公证员也曾与老人居住地的居委会进行过电话联系,询问老人的状况。
另外,公证处也表示,如果老人亲属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机构会在完成复查后,对亲属做出回复。 前往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