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彭俊轩)为注册推广某APP获利,杨某非法大量购买个人信息,近日,随县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对扣押在案的电脑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经查,2019年5月,杨某得知某手机APP里的虚拟币可通过买卖方式兑换人民币,便萌生了以大量注册该APP获取更多虚拟币的想法。 因注册该APP需要实名制,为获取他人身份信息,自2019年5月至12月,杨某以每条1元至1.5元的价格,在网上购买了大量包含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免冠照片等在内的个人信息,再通过相关软件处理或购买非法技术服务等途经,将其购买的公民照片进行合成,用于注册该APP帐号,并推广账号以获取虚拟币,进而兑换人民币获利。 随后,该APP软件公司报警称“实名认证系统被攻击”。公安机关经排查,发现杨某有重大嫌疑,在对杨某立案侦查后,依法扣押了杨某的电脑主机、手机、POS机等涉案物品,并经进一步勘验检查,从杨某涉案的台式电脑中提取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共计5842条。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持续升温,各种APP盛行,人们在体验“移动生活”“智慧生活”的同时,也将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放到互联网上,随之而来的是大量个人信息遭遇泄露。如何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正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检察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轻易透露个人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合法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企业,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禁止向他人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前往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