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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襄州区、高新区入学划片方案公布!

7月18日

襄阳市襄州区、高新区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划片方案出炉


襄州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
工作实施办法

一、具体要求

1.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含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特殊少儿)100%免试就近入学。

2.坚持“两为主”的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就读小学在对应的片区学校,就读初中在指定的初中学校。

3.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一律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招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平台外招收新生。严格遵守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全面取消学前教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居住证明、社区证明、务工证明、超龄证明等各种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4. 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仍然执行“七统一”的招生管理办法和“四严一广”政策。即严格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禁止各学校跨片招生;严格控制小学、初中新生招生规模,小学一年级班额45人,初中七年级班额50人,最高不超过55人;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对新生入学条件和要件要严格审核;对义务教育学校非服务范围新生入学资格进行严格把关等。

5.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做好择校疏导工作,控制择校问题。各学校一律不得采取考试、变相考试进行选择性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不得将各类考级、竞赛、获奖证书与学生入学挂钩;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进行招生宣传、预约登记、报名收费等与招生有关的行为。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关于取消“借读”的规定,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

6.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实施“阳光分班”制度。各中小学新生入学一律采取“电脑随机分班”,阳光分班办法在操作前要向社会公开,分班结果要在校内公示。禁止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7.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必须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各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8.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9.严肃规范学籍异动办理。根据省、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学校通过考试转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非正常学籍异动。中小学生转学一律实行网上操作流程,学校在国网中提交转学申请时必须写清转学原因并上传相关入学要件材料,经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学。

二、襄州区域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一)襄州主城区初中学校服务范围。

1.张湾中心学校: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西湾路交铁路线延伸至襄阳新城东院墙以东、钻石大道以南、车城南路以西交铁路线以南延伸至交通路以西、航空路交八一路延伸至河堤以西(含区一中、六零五),云湾社区、官亭社区(含光彩大市场、新世纪大市场)的居民子女。

2.张湾二中: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航空路以南、交八一路延伸至河堤以东、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居民子女。张湾二中为襄州区进城务工子女就读指定学校。

3.区四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机车社区、铁十一局基地、538物资储备处的居民子女。

4.区五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小清河以东、新西湾路延伸至六两河以西、铁路线以南的居民子女。

5.区七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新西湾路以东、西湾路以西、航空路以北,辖天润小区、襄阳新城等居民子女。

6.区八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东、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西,包括时代天街、紫园等居民子女。

7.区九中初中部:朱庄社区及社区内所辖企事业单位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8.区一中附属学校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钻石大道以南、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东,襄阳大道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

9.区十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以西、航空路以北,交通路以东交铁路线以北延伸至车城南路以东的居民子女。

10.区十一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襄阳大道以东的城区社区(含企事业)居民子女。

(二)襄州主城区以外初中学校服务范围。


1.黄集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含襄北监狱、部队、个体工商户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2.古驿镇中心学校:金王村、小营村、大营村、外沟村、西马村、孙寨村、李岗村、前刘村、西尹村、后咀村、大张村、张巷村、岳岗村、王楼村、古驿镇园艺场、吕镇村、襄阳市原种场、古驿社区及企事业单位。

3.古驿镇二中:东吴村、下张村、下涂村、张官桥村、罗岗村、新庄村、唐吕村、宋湾村、二房村、高王庄村、余沟村、张坡村、安沟村、余咀村、黄渠河村、黄渠河社区。

4.伙牌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和信清河城及经开区在伙牌镇的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5.龙王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6.双沟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7.张家集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8.峪山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9.朱集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10.程河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11.石桥镇中心学校:负责石桥片区(石桥中心小学、第二小学)内适龄少年。

12.石桥镇第二初级中学:负责黑龙片区(黑龙小学、二中小学部)内适龄少年。

13.黄龙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三、襄州区域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一)襄州主城区小学服务范围。

1.区实验小学:家庭住址在交通路以东、荣华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2.区四中小学部:机车社区、538物资储备处、铁十一局基地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3.八一路小学:金富士路以北交西湾路以东至铁路以南、光荣路以西、航空路以南交王营街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4.红星小学:光荣路至襄阳新城东院墙以东、钻石大道以南、车城南路以西交铁路线以南,交通路以西、航空路以北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5.区一中附属学校小学部:钻石大道以南、交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东,襄阳大道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6.潘台小学: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东、园林路交航空路交浩然公园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7.区八中小学部:钻石大道以南、园林路交航空路交浩然公园路延伸至河堤以东、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包括时代天街、紫园等。

8.张湾办事处中心小学:航空路交金富士路以南、王营街以东交航空路以南、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西,包括张湾社区、航运社区、六0五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9.区七中小学部:新西湾路以东、西湾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0.区五中小学部:新西湾路延伸至六两河以西,小清河以东,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1.区九中小学部:朱庄社区及社区内所辖企事业单位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2.云湾小学:邓城大道(钻石大道)以北、云湾社区、官亭社区(含光彩大市场、新世纪大市场等)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3.天润小学:邓城大道以南,小清河以东,铁路以北(含襄阳新城)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4.区十中小学部: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以西、铁路线以北,车城南路以东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5.区十一中小学部:襄阳大道以东的城区社区(含企事业单位)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二)襄州主城区以外小学服务范围

1.黄集镇

(1)镇中心小学:黄府巷居委会、前进街居委会、芙蓉路居委会、黄集村李泉岗自然村、耿坡村上李家自然村、富庄村、青山村、清凉寺村、襄北监狱、驻军部队。

(2)镇第二小学:黄集村、陶家村、胡岗村、耿坡村、耿寨村、陶庄村。

(3)马集高级小学:彭梁村、易岗村、寨子村、李冲村。

(4)马集小学:马集村、董王村、中郭村、刘坡村、罗湾村。

(5)程营教学点:程营村、青山村、清凉寺村的适龄儿童;其他教学点服务范围对应本村适龄儿童。

2.古驿镇

(1)中心小学:李岗村、孙寨村、吕镇村、古驿社区及镇直单位。

(2)黄渠河第二小学:黄渠河村、黄渠河社区。

(3)西尹小学:前刘村、西尹村、后咀村。

(4)外沟教学点:外沟村、古驿园艺场;唐吕教学点:唐吕村1-8组适龄儿童;乔吕教学点:唐吕村9-14组适龄儿童;聂庄教学点:高王庄村适龄儿童,其他教学点服务范围对应本村适龄儿童。

3.伙牌镇

(1)镇中心小学:镇直单位、下冯村、郜营社区、和信清河城及经开区在郜营社区的企事业单位。

(2)伙牌小学:伙牌社区及其康庄大道两侧居民、下冯村邻近居民及经开区所辖企业。

(3)凉水小学:邓湖村、汤岗村、尹张村、周家村、老李村、闫徐村和部分周岗片区(郭庞村)。

(4)南王小学:南王村、李食店村、五龙村、张伙村、焦洼村、董岗村、李楼村。

(5)湾子小学:湾子村。

(6)姜沟小学:姜沟村、老范村、茶贝村、冯家村、上张村。

(7)周岗小学:王胡冲村、王氏庄村、郭庞村。

4.龙王镇

(1)镇中心小学:龙兴村和龙兴社区。

(2)第二小学:龙王总支(除龙兴村和镇直单位)所辖六个村。

(3)白集、柏营、长岗、肖集、赵集、陈棚小学服务范围分别为各总支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

5.双沟镇

(1)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中心小学校区:镇直单位和户口在东街、西街、北街三个社区。

(2)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肖坡校区:肖坡村、肖庄村、周李庄村、刘大湾村、杨坡村适龄儿童。

(3)镇第二小学:韦庄村、张岗村、高营村、杜岗村、程冢村、秦庄村、杜沟村、春晖花园适龄儿童。

(4)镇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回民小学校区:双北村、朱楼村、仓房村、万豪小区、印象小区适龄儿童。

(5)镇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八里岔校区:八里岔村、余营村、东王岗村、谭营村适龄儿童。

(6)镇双南小学教育集团双南校区:双南村、杨刘村、赵湾村、郭庄村、双溪园小区适龄儿童。

(7)镇双南小学教育集团郝营校区:郝营村、胡庄村、相公庄村、金营村适龄儿童。

(8)镇池阳小学:池阳新村(原龚咀、吴河村)适龄儿童。

(9)镇陈湾小学:陈湾村、陶岗村、陶王岗村、宋岗村、梁咀村、赵寨村、陶河村适龄儿童。

(10)镇佘营小学:佘营村、尚庄村、任庄村、郑张营村、古城营村、下郝湾村、金营村适龄儿童。

(11)镇陶王岗教学点:陶王岗村、陶河村、赵寨村适龄儿童。

(12)企业单位子女就近在企业所在片区就读。

6.张家集镇

(1)集镇中心小学:张集社区(镇直单位)、张集村、杨榜村、中营村、王岗村及张集街道。

(2)杨庄小学:王营村、刘寨村、韩岗村、徐窝村。

(3)杨庄小学梅铺教学点:黄洼、范湾、高庄、新白、施营、梅铺村。

(4)何营小学:孟集、韩集、何营、郭湾、张嘴、周当村、史畈村、何岗村及何岗街道。

(5)宋营小学:宋营村、方寨村、汪庄村、李营村、李坡村、邵棚村、聂岗村及张集街道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

7.峪山镇

(1)中心小学:峪山村、峪山居委会、金寨村、毕岗村、土沟村、贺岗村、黄湾村、袁店村、梅庄村、响井村、打伴岗村、朱洼村、王冲村、樊岗村、柏店村丶蔣岗村、孔湾村、赵畈村、熊湾村、陈集村门、闫坡村、左庄村。

(2)方集小学:杨湾村、姚岗村丶大坡村、王咀村、方秦村、许湾村、武马岗、长山村、黑冲材、泉眼村、八一村、星火村丶宋冲村、万垱村、泉水村、下河村、方集社区。

(3) 下河教学点:下河村、泉水村、王咀村、大坡村,万荡村、星火村、宋冲村、杨湾村、姚岗村。

(4) 吴河教学点:闫坡村、陈集村、熊湾村、赵畈村、孔湾村。

(5) 朱哇教学点:王冲村、朱哇村、打伴岗村、响井村。

(6) 毕岗教学点:袁店村、黄湾村、贺岗村、左庄村、士沟村。

8.朱集镇

(1)中心小学:镇直单位、四新社区、朱集村、四新村五、六组、东至马黄路、西至太湖渠、南至水厂、北至杨岗村与四新村交界处水沟以南。

(2)第二小学:尚寨、四新村(镇小招生范围除外)。

(3)官庄教学点招收官庄村及周边村。

(4)旺午教学点招收旺午村及周边村。

(5)翟湾教学点招收翟湾村及周边村。

(6)代碑教学点招收代碑村及周边村。

(7)杨岗教学点招收杨岗村及周边村。

(8)崔营教学点招收崔营村及周边村。

9.程河镇

(1)中心小学:刘家小河以南、南元桥以北(含程河村、孙岗村、南元村)。

(2)埠口小学:埠口村、上王庄村、七房村、三房村、张寨村、石台寺村。

(3)陈庄小学:陈庄村、陈湾村、小吕庄村、华楼村、西刘村、六房村、乔庄村。

(4)赵坡小学:赵坡村、宋庄村、代岗村、邓岗村。

(5)赵营小学:南元桥以南,包括张庄村、李庄村、赵营村、崔营村、王营村、常庄村、苏坡村。

(6)各教学点招收本村和临近村学生。

10.石桥镇

(1)镇中心小学:石桥社区、居委会、宏道村、周洼村、符合条件的务工和经商以及镇直单位适龄儿童。

(2)黑龙小学:黑龙社区适龄儿童。

(3)第二小学:原石桥镇老镇辖区三个教学点支部(竹园、梁营、小河、郭营、杨营、大户杨、老家、杜河、上坡、柴岗、柳堰、石庙和马坡部分)。

(4)石桥二中小学部:负责招收原黑龙老镇所辖三个教学点支部(崔岗、柳营、张营、朱杨、史李、田营、司岗、前常、石黄、李百户、加岗、马坡部分)。

各教学点招收本村和临村部分适龄儿童。

11.黄龙镇

(1)中心小学:陈岗村、潘湾村、明湾村、丁湾村、陶巷村、红光村、徐岗村、高明村、向湾村、杨山村、王门村、刘岗村、柏桥村(姚湾、中柏)适龄儿童。

(2)第二小学:罗岗村、贾湾村、宋咀村、井湾村、柏桥村(下柏、江河、小柏集、田湾)、新桥村小二队(第二小学对面)、战胜村、陈桥村、黄祠村、黄沟村、方岗村、姜营村适龄儿童。

(3)新桥小学:新桥村(除小二队外)、居委会适龄儿童。

四、襄州区域适龄子女(含流动人口、进城务工)新生就近入学条件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襄阳市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襄阳政办发〔2005〕21号)、《襄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凡申请到襄州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至少符合下列一个条件:

(一)襄州主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1.学校服务范围内社区户口。或者具有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居民子女。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襄州城区申报居住登记并申领了《居住证》(或受理居住证回执)的流动人口。

3.在襄州主城区内购买成套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为准,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已入住的房子。正在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缴费发票也可。

4.在襄州城区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按以下办法:

(1)有签订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备案证》,且父母至少一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及片区社保缴费记录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新生可在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就读,初中新生视情况安排到进城务工指定学校就读。

(2)不符合规定的住房租赁和务工、经商以及社保资料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襄州主城区以外参照城区学校入学条件执行。

五、落实国家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就学对象

1.军人子女(包括驻鄂部队现役军人和在外省服役湖北籍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消防官兵子女等。
2.招商引资高管子女。
3.引进高层人才子女。
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遵循相应的工作程序,为国家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就读提供绿色通道。

六、其他事项

1.本实施办法主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于要求中途转入的插班生,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以接收,没有空余学位的则不予受理。
2.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教育、物价等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3.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

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要求,结合高新区居民分布及学校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各校招生范围。现将2022年高新区中小学招生范围公布如下:


一、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一)黄家小学(咨询电话:3537320)


片区1.东部边界:地矿小区西围墙南至中原西路、北至江山南路,沿江山南路向西至航宇路,沿航宇路向北至追日路,沿追日路向西至汉江北路,沿汉江北路至邓城大道。西部边界:汉江北路南至中原西路和普陀沟交界处,沿普陀沟向西北至邓城遗址南门外护城河,沿护城河遗址向东至卧龙大道,沿卧龙大道向北至邓城大道。南部边界:中原西路东至地矿小区西南角、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汉江北路、西至卧龙大道(不含邓城社区一组、二组、三组、十组居民子女)。


片区2.东部边界:长虹北路南至江山南路、北至追日路。西部边界:航宇路北至追日路、南至江山南路。南部边界:江山南路东至长虹北路、西至航宇路。北部边界:追日路东至长虹北路、西至航宇路。


以上划片范围内的黄家小学一年级学生在江山校区就读。


(二)四十二中小学部(咨询电话:2399163/13995757343)


东部边界:小清河南至追日路、北至邓城大道。西部边界:汉江北路北至邓城大道、南至追日路。南部边界:追日路东至小清河、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小清河、西至汉江北路(含余岗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其中:追日路以北、彭岗路以南、樊魏路以西、长虹北路以东片区仅招收具有高新区户籍、片区房产的居民子女。


(三)高新区二中小学部(咨询电话:13995740778)


片区1.东部边界:追日路向东延至小清河。西部边界:西至长虹北路。南部边界:南至中原路交七里河路。北部边界:北至追日路(不含余岗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招收火炬社区居民子女。


片区2.追日路以北、彭岗路以南、樊魏路以西、长虹北路以东片区流动人口子女。


片区3.东部边界:长虹北路北至江山南路、南至大吕沟。西部边界:地矿小区西围墙北至江山南路、南至中原西路,沿中原西路西至汉江北路,沿汉江北路南至大吕沟。南部边界:大吕沟东至长虹北路、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江山南路东至长虹北路、西至地矿小区西围墙。招收万达社区居民子女。


以上划片范围内的高新区二中小学一年级学生在祥云校区(原襄重厂家属区内)就读。


(四)二十七中小学部(咨询电话:3822248)


片区1.东部边界:小清河南至邓城大道、北至水渠。西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粮站北部水沟延伸段。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小清河、西至团山大道。北部边界:曾营南(团山铺北)水渠东至小清河、西至该校东围墙水沟,沿东围墙水沟向西北至粮站围墙转折处垂直延伸至团山大道。


片区2.团山大道东侧从科技工程学校西南角起,至片区1西北角,该范围内临街的属高新区户籍且有合法房产的居民。

招收团山大道以西吾悦广场小区居民子女。


(五)邓城小学(地址:桃园路与卞营路交汇处,咨询电话:3821813)


东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仇家沟。西部边界:卧龙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仇家沟。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团山大道、西至卧龙大道。北部边界:仇家沟东至团山大道、西至卧龙大道。招收邓城社区和鏖战岗社区辖区(含邓城社区一组、二组、三组、十组居民)。


(六)卢坡小学(咨询电话:15897956075)


施坡社区辖区。马棚村一、二组居民。


(七)群力小学(咨询电话:3123896)


陆寨社区(不含陆寨三组居民子女)、曙光社区辖区。


(八)长虹北路学校(咨询电话:3802176)


中车公司厂区以及陆寨社区三组。


(九)黄庄小学(马棚)(咨询电话:13886256022)


黄庄社区、马棚村辖区(不含马棚村一、二组居民)。


(十)王湾小学(咨询电话:18327558691)


王湾村、胡湾村、李冲村辖区。


(十一)三十四中小学部(咨询电话:3063171)


东部边界:富康大道以南、奔驰大道以西的东风街道办事处辖区东南界。西部边界:东风汽车大道南至钻石大道、北至富康大道。南部边界:钻石大道东至奔驰大道、西至东风汽车大道。北部边界:富康大道东至奔驰大道、西至东风汽车大道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连山湖社区居民子女。


(十二)高新四小(咨询电话:3063171)


东部边界:富康大道以南、东风汽车大道以西的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辖区东南界。西部边界:名城路南至钻石大道、北至富康大道。南部边界:钻石大道东至东风汽车大道、西至名城路。北部边界:富康大道东至东风汽车大道、西至名城路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车辆段正式职工的子女。


因高新四小预计在2022年底建成,高新四小划片招生范围内学生先暂时由三十四中小学部招生并代管,与三十四中签订暂时就读协议,待高新四小建成后统一办理划转。


(十三)官庄小学(咨询电话:13871731378)


东部边界:东至连山沟路。西部边界:西至奔驰大道。北部边界:北至无锡路(不含孙庄社区居民子女)。南部边界:南至富康大道(不含孙庄社区六组居民子女)。五月花社区居民子女到高新区一中小学部就读。


(十四)东风中学小学部(咨询电话:3398239/15172596237)


招收东风公司在襄阳的正式职工适龄子女,以及东风汽车大道以东、富康大道以北、奔驰大道以西、东兴路及东风公司新区商住楼北围墙以南之间片区居民的适龄子女,且户口所在派出所为高新区车城派出所或富康路派出所。


(十五)高新区二小(咨询电话:15971153218)


东部边界:富康大道以北、奔驰大道以西的米庄镇辖区东北界。西部边界:劲风路南至富康大道、向北延伸段至汉十高速公路。南部边界:富康大道西延伸段东至奔驰大道、西至劲风路。北部边界:汉十高速公路东至奔驰大道、北至劲风路向北延伸段(含孙庄社区六组居民子女)。


(十六)米庄中心小学(咨询电话:3333618)


东部边界:劲风路南至富康大道、北至莲花路。西部边界:焦柳铁路线南至富康大道、北至莲花路延伸段。南部边界:富康大道东至劲风路、西南延伸段至焦柳铁路线。北部边界:莲花路东至劲风路、西延伸段至焦柳铁路线。


(十七)米庄小学(咨询电话:13972232922)


东部边界:劲风路南至莲花路、向北延伸段至汉十高速公路。西部边界:焦柳铁路线南至莲花路向西延伸段、北至汉十高速公路。南部边界:莲花路东至劲风路、向西延伸段至焦柳铁路线。北部边界:汉十高速公路东至劲风路向北延伸段、西至焦柳铁路线。


(十八)清河小学(咨询电话:15997304221)


清河村、桐树店社区辖区。


(十九)高新区一中小学部(咨询电话:3312616)


西部边界:西至连山沟至珠海大道。北部边界:北至汉十高速。东部边界:东至襄阳大道。南部边界:南至富康大道。招收五月花社区居民子女。


(二十)魏庄小学(咨询电话:17889882205)


魏庄社区、黄坡社区、郑岗社区辖区。


(二十一)明德小学(咨询电话:2355288)


武坡社区、刘湖社区和刘集社区一组、二组辖区。


(二十二)大桥小学(咨询电话:19164568219)


大桥村辖区。


(二十三)刘集小学(咨询电话:3757329)


刘集社区(除一组、二组外)。


(二十四)肖王营小学(咨询电话:15897979282)


肖王营村辖区。


(二十五)马营小学(咨询电话:15872268474) 


武营村、许营村、马营村辖区。


二、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一)四十二中(咨询电话:2399163/13995757343)


东部边界:小清河南至追日路、北至邓城大道。西部边界:汉江北路北至邓城大道、南至追日路。南部边界:追日路东至小清河、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小清河、西至汉江北路(含余岗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其中:追日路以北、彭岗路以南、樊魏路以西、长虹北路以东片区仅招收具有高新区户籍、片区房产的居民子女。


(二)高新区二中(咨询电话:13995740778)


片区1.东部边界:追日路向东延至小清河。西部边界:西至长虹北路。南部边界:南至中原路交七里河路。北部边界:北至追日路(不含余岗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招收火炬社区居民子女。


片区2.追日路以北、彭岗路以南、樊魏路以西、长虹北路以东片区流动人口子女。


片区3.东部边界:长虹北路北至江山南路、南至大吕沟。西部边界:地矿小区西围墙北至江山南路、南至中原西路,沿中原西路西至汉江北路,沿汉江北路南至大吕沟。南部边界:大吕沟东至长虹北路、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江山南路东至长虹北路、西至地矿小区西围墙。招收万达社区居民子女。


招收黄家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


(三)市二十七中(咨询电话:3822248)


片区1.东部边界:小清河南至邓城大道、北至水渠。西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粮站北部水沟延伸段。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小清河、西至团山大道。北部边界:曾营南(团山铺北)水渠东至小清河、西至该校东围墙水沟,沿东围墙水沟向西北至粮站围墙转折处垂直延伸至团山大道。


片区2.团山大道东侧从科技工程学校西南角起,至片区1西北角,该范围内临街的属高新区户籍且有合法房产的居民子女。


招收团山大道以西吾悦广场小区居民子女。


招收黄庄小学、邓城小学、卢坡小学、群力小学、长虹北路学校、王湾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不招收2022年秋季七年级住宿生。


(四)市三十四中(咨询电话:3063171)


东部边界:富康大道以南、奔驰大道以西的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辖区东南界。西部边界:名城路南至钻石大道、北至富康大道。南部边界:钻石大道东至奔驰大道、西至名城路。北部边界:富康路东至奔驰大道、西至名城路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连山湖社区居民子女、车辆段正式职工的子女。


三十四中学学位满后学生分流到高新区一中及米芾中学。


(五)米芾中学(咨询电话:3278992)


招收本校及清河小学、高新区二小、米庄小学、米庄中心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


(六)市东风中学(咨询电话:3391885/15872335668)


招收东风公司在襄阳的正式职工适龄子女,以及东风汽车大道以东、富康大道以北、奔驰大道以西、东兴路及东风公司新区商住楼北围墙以南之间片区居民的适龄子女,且户口所在派出所为高新区车城派出所或富康路派出所。


(七)高新区一中(咨询电话:3312616)


招收魏庄小学、刘集小学、马营小学、明德小学、大桥小学、肖王营小学、官庄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襄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襄阳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精神,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其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部门根据中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格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督〔2018〕4号)要求,社会事务办根据民办学校的校园面积、师资状况、校额班额等办学条件,核批招生计划。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在只减不增的原则下,确保开学后在校生数不超过相应学段办学规模总数。往年招生人数超过额定办学规模的民办学校今年不予下达招生计划。


(二)实行民办学校划片招生。民办学校面向高新区范围内招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及招生范围。2022年秋季招生时,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属于高新区内(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其中一项即符合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条件。


(四)民办学校招生方式。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在平台报名时,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只能二选一,招收新生按照公办学校先录取、民办学校后录取的顺序进行。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平台报名信息,参与调剂录取。


四、调剂录取


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平台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地申请入学。但户籍地公办学校录取时,存在被调剂录取的风险。因此,提交学校申请时,要慎重对待。


2022年高新区公办中小学
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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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划片招生入学说明

及相关要求


2022年秋季高新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所有新生统一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招录。请符合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使用本人手机按规定时间扫二维码下载APP并注册登录,提交学位申请。


一、申请一年级和七年级学位需具备的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高新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高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新区户籍的儿童(户籍转入需在招生平台注册申请学位之前)。


2.监护人(或儿童个人)房产在高新区辖区内的儿童。


3.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其随迁子女可以申请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①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已在高新区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在高新区居住满一年;


②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经商满一年并且连续在高新区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


③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务工就业满一年,且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连续在高新区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


4.户籍属高新区辖区且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如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


高新区初中七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在高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高新区户籍的儿童(户籍转入需在招生平台注册申请学位之前)。


2.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高新区辖区内的儿童、少年。


3.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其随迁子女可以申请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①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已在高新区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在高新区居住满一年;


②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经商满一年并且连续在高新区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


③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务工就业满一年,且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连续在高新区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


4.户籍属高新区辖区且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如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温馨提示:不符合以上4类入学条件的,请及时在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申报学位,以免延误入学。“高新区小学毕业生”且具备流动人口证明条件仍申请在高新区初中就读的,须服从派位,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将根据全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在高新区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指定学校)


二、申报学位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一)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必须是高新区户口,且户主应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若要上高新区城区内学校,原则上必须是已入住的房子。


②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③高新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学位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产。


④属高新区拆迁户,应提供倒房证明、拆迁协议(高新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拆迁指挥部证明、租房证明材料等。


⑤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高新区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等相关证明。


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高新区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非高新区户籍,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在高新区购有房产或在高新区辖区公租房租住。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若要上高新区城区内学校,原则上必须是已入住的房子。


②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③公租房居住的提供租赁合同。


④属自建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非高新区户籍,监护人在高新区经商、务工满一年,无房产租房居住满一年。


(1)户口簿。


(2)高新区辖区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不能作为入学证明材料)。


(3)高新区辖区内工商营业执照(2021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或高新区辖区内有效劳动合同(2021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


(4)社保证明:监护人一方连续参加高新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资料。


(5)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住满一年以上(2021年9月前至2022年9月30日后)。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含民办学校):8月1日─8月7日


监护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


1.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通过政府大数据进行比对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2.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或操作有困难,家长可在学校公告的时间内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件到招生范围学校上网填报,学校在此期间将会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3.监护人提交学位申请后,请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并阅读平台相关信息通知。


(二)学校初审、录取工作


8月8日—8月31日相关数据核对,实际调查核实,精准派位核查;平台通知学生学位派校结果。


1.学位申请资料大数据可以直接比对的,系统审核后将直接派位,无需再到学校进行面审,只需耐心等待录取结果通知。


2.若上传的学位申请资料大数据无法比对,平台将给家长发送通知,收到通知的家长需按照平台招生信息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审核。


3.未按时上传学位申请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4.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均对应在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入学,如居住地附近学校学位已满需服从平台调剂,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将根据全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到其他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


5.不符合流动人口入学条件的,预审不合格,监护人需及时向户籍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三)新生报名


一年级新生:9月1日上午8:00 至 11:00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校报名。


七年级新生:8月30日—8月31日新生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校报名。


逾期不报到,派位结果作废。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流动人口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可到各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就读。


(一)小学部分


①二十七中小学部招生范围片区1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在二十七中小学部入学,片区2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在卢坡小学、长虹北路小学入学。


②孙庄社区一组—三组、高新二小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在高新二小入学。


③顺正河社区三组、四组、七组,米庄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在米庄中心小学入学。


④除孙庄社区一组—三组,顺正河社区三组、四组、七组以外的三十四中小学部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在三十四中小学部入学。


⑤群力小学招收团山花鸟市场及调味品市场商户子女招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⑥长虹北路学校招收陆寨辖区内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不含团山花鸟市场及调味品市场商户适龄子女)。


⑦其他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分别在相应的小学入学。


(二)初中部分


指定接收学校包括:二十七中初中部、三十四中初中部、四十二中初中部、米芾中学、高新区一中初中部、高新区二中初中部。


各小学、中学学校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原则上分别在相应的初中入学。指定接收学校在学位已满后,将另行指定到其他学位未满的学校。


五、其他说明


(一)监护人操作方法详见平台公告“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2022年)用户指南”及“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2022年)招生指引演示视频”。襄阳教育网、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会发布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及公告,家长密切留意网上信息。监护人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页面上会公布相关招生政策及信息,个人学位申请结果在“进度”和“消息”栏中查询。


(二)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均通过平台进行招录,平台以外招收的学生为违规招生,对于学校擅自招收的平台之外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配送教材、拨付公用经费等,初中毕业升学录取一律不纳入指标到校录取范围。


(三)本方案主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于要求中途转入的插班生,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以接收,没有空余学位的则不予受理。


(四)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教育、物价等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五)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1.高新区社会事务办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710—3755613

咨询时间:7月1日—8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2.教育局窗口咨询


咨询地点:邓城小学(卞营路与桃园路交汇处,公交302路、19路、38路邓城新市民公寓站)一楼图书室。

咨询时间:8月1日—8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710—3817846


3.新生报名期间,各学校设平台招生接待处。


怎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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