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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孙小果背后的“高能”女人:骨子里高傲 门路广


  政法机关主动发现和公布有关案情,全国扫黑办派大要案督办组进驻昆明,疑云将逐步揭开。

  |作者:杨学义

  在昆明的8天时间里,《环球人物》记者几乎访遍了孙小果及其父母所涉的家庭住址和注册公司地址。在行程即将结束时,记者发现这些地点几乎遍布全城,如果串联起来,可谓是一条绝佳的旅游路线,可以一览昆明的古老与现代、繁华与静谧、白天与黑夜……

  如果不是媒体持续报道,人们似乎已经将孙小果这个名字遗忘,甚至压根就不知道。倒是一些常年在夜场中纵情潇洒的年轻人知道孙小果或“大李总”的威名,但都只是听说而已,毕竟他的故事大多发生在20多年前,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他们那个年代的人已经玩不动了”。

  但是根据官方通报,至少在今年3月中旬,孙小果还是“玩得动”的——本次孙小果案件肇始于今年3月中旬的一起故意伤害案,昆明市政法机关进而发现犯罪嫌疑人孙小果系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向云南省委报告。

  这是《环球人物》记者采访中获得的第一个重点:孙小果案旧案重审,并非人们感觉中的“舆论倒逼”,而是政法部门在扫黑除恶行动中的主动发现和公布。

  21岁的死刑强奸犯

  孙小果的案情要从1994年说起。

  据《云南法制报》报道,那一年孙小果还是一名武警学校战士。10月16日晚,他私自驾车外出,和5个同伙挟持了两名女青年,在昆明市呈贡区的一个荒山边对她们进行强奸、轮奸。事发后,学校将其移交给司法部门。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将孙小果及其同伙依法逮捕。

  《云南法制报》披露了一个细节。“案发后,他的年龄也随之有改动,由1975年生改为1977年生”。如果事实如此,孙小果在1994年已经是成年人。但1999年的《中国法律年鉴》显示,1998年孙小果的年龄为21岁。按照这个提法,孙小果应该是1977年生,案发时未成年。至今,孙小果的出生年龄依然是个谜。

  在今年5月28日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通报(以下简称“官方通报”)中,明确提到了孙小果1994年犯强奸罪未被收监执行情况。1994年10月28日,孙小果因强奸案被捕后,孙小果生母孙鹤予、继父李桥忠为孙小果四处活动,孙鹤予向办案部门提供了孙小果患病的虚假证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部分领导及干警徇私枉法为孙小果办理了取保候审,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后,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导致孙小果未被收监执行。1998年,经昆明市有关部门调查并问责,分别对盘龙公安分局预审科原科长李万鸿、民警方永昌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四年,对盘龙公安分局其他4个民警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997年,本应还在服刑的孙小果,实际上却是一头出笼的猛兽,再次露出凶狠獠牙。1999年的《中国法律年鉴》“案例选编”详细梳理了1998年各省市的大案要案共51件,“孙小果等8人强奸妇女、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排在第十三位,其中排在前10件的是贪污受贿案,孙小果案排在全国所有其他刑事案件中的第三位。

  如果按照时间轴梳理,1997年是孙小果的作案密集期,有的月份还多次作案。4月,孙小果强奸了一名16岁少女,6月1日、5日、17日,孙小果在短短半个多月时间内,连续密集作案3起。7月和10月,他又分别组织参与两起寻衅滋事案件。

  而1997年11月7日发生的案件直接导致了他被缉拿归案。1997年11月28日出版的《云南法制报》用整版对案件进行了报道,这篇署名为“蚁蜂”的报道题目是《掩盖不住的罪恶——昆明警方摧毁孙小果流氓恶势力团伙》,文中配有4张受害人照片,文末标明“照片由昆明市公安刑侦支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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